最近有个事儿挺揪心的,刘女士她爸在ICU里临死前非要跟她说,说房子留给她,结果现在她的哥哥姐姐全不认账,非说这口头遗嘱没用。说白了,ICU里头那几句话有时候还真说不清楚。律师也说了,这种情况说什么其实都白搭。病房里头一句话,本来是想交代后事的,结果最后就成了家里人吵架的导火索。 那个老林在福建漳平市法院就闹了一出这样的纠纷。他生前录了一段录音想把房子留给儿子,结果老林去世后女儿不干了。法院最后查清楚了,因为录音里只有他自己一个人说话,没有见证人,这录音就没用了。最后法院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因为女儿照顾得多,判了女儿拿70%,儿子拿30%。 浙江台州还有一个苏某的例子更典型。苏某在床上跟弟弟说要把房子留给两个孩子。结果当天中午他抽烟把床点着了呛死了。多年后两个孩子说要按口头遗嘱办。浙江省高院最后判这口头遗嘱无效。为啥?因为当时火灾还没发生呢,苏某并不在危急情况下。而且他只找了一个见证人(他弟弟),也不符合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这个要求。 这两个案例都说明一件事:无论是口头说的还是录音录像的遗嘱,如果没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作证,哪怕说得再清楚也白搭。法律上对这事儿管得很严。 所以咱们还是别等到进ICU再折腾了。好多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或者觉得自己身体还硬朗。结果一拖再拖,拖到病床上都说不清楚的时候就晚了。最好的时间就是现在或者趁自己意识清醒的时候赶紧去弄个正式的遗嘱。 我给大家提个醒:如果真遇上紧急情况必须口头交代遗言的时候,一定要让医生护士这些外人做见证人,别只找自己家亲戚。条件允许的话同步录音录像记录下见证人的姓名和日期。 生命的最后时刻不该浪费在争论“他到底说了什么”上。与其让一句模糊的交代变成家族战争的导火索,不如趁清醒的时候写份合法有效的遗嘱给家里人留个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