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与中学共建普法工作站 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

问题:青少年法律意识与风险暴露并存,校园治理面临新挑战 当前,中学生上网频繁、社交场景更复杂,网络言语攻击、个人信息泄露、冲动消费、校园欺凌等问题容易发生;另外,一些学生对“哪些行为可能违法”“如何依法维权”“遭遇侵害该向谁求助”等关键问题认识不足,法治教育仍存“听得懂但不会用”“知道条文却不知如何处置”的短板。如何让法治教育从“讲知识”转向“练能力”,成为校园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共同课题。 原因:专业供给与教学场景需更紧密衔接,常态化机制尤为关键 法治教育要真正有效,既需要权威准确、贴近生活的内容,也需要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的教学方式。过去的普法活动多以阶段性讲座为主,覆盖和互动有限,难以形成持续影响。另一上,中学教学更强调系统性与课程化,高校法学资源充足但进入中学课堂的渠道不稳定。建立稳定、规范、可评价的联动机制,是把专业力量对接校园需求的关键。 影响:从“讲法”到“用法”,提升学生自护能力与校园法治生态 3月20日,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水果湖第二中学共建的“法映春苗”普法工作站正式启动。工作站运行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志愿服务团队将隔周走进学校,面向中学生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活动设置10个普法主题,涵盖民法典与校园欺凌防治、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等与青少年生活密切对应的的内容。 据介绍,工作站采用“理论引导与实践深化相结合”的双周交叉机制:单周组织“普法微宣讲”,以精炼讲解、案例解析和互动问答为主,帮助学生建立基础法律认知框架;双周开展“法治情景体验”,通过情景剧、模拟法庭、趣味知识竞赛、辩论会等形式,让学生在具体场景中进行规则判断、证据意识训练与程序思维体验,推动从“知法”到“会用”的转化。按计划,工作站将实现全校学生法治教育全覆盖,重点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增强应对校园欺凌和网络风险的自我保护水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氛围。 对策:以制度化协作夯实普法成效,形成可复制的运行闭环 不同于一次性活动,此次共建强调“站点化、课程化、评估化”的运行思路:一是以固定工作站为载体,明确对接机制与活动频次,保证供给稳定;二是围绕主题形成课程包和活动方案,兼顾知识体系与情境训练;三是通过过程记录与效果评估,逐步沉淀组织架构、运行流程、课程设置和评价标准,推动形成可推广的协作模式。现场,省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为志愿者代表颁发聘书,更明确职责与服务规范。 该探索也与湖北近年来推动法治力量进校园的制度安排相衔接。据了解,湖北推进法治副校长选聘制度,已实现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并从省级机关选派人员到部分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此次“高校—中学”点对点合作,是在既有制度基础上引入更专业、更细分资源的拓展,有助于把“制度覆盖”进一步转化为“教育效果”。 前景:多方协同推动法治教育向纵深发展,服务思政一体化建设 业内人士认为,高校法学资源与中学育人体系更深度的衔接,有望形成多方受益:对中学生而言,法治教育更贴近现实、可操作性更强;对中学教师而言,可借助专业支持更新教学理念与案例资源;对高校志愿者而言,也能在真实课堂中提升专业表达与实践能力,促进实践育人。更重要的是,常态化协作有助于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在法治教育领域落地,为区域普法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

“法映春苗”普法工作站的启动,是高校与中学共同推进法治教育的一次务实探索。通过深度合作,把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贴近学生生活、便于理解和应用的学习内容,不仅有助于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也能在校园中持续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以“春苗”般的长期投入和持续陪伴,法治教育才能真正见效,为法治社会培养更多懂法、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