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第一汽车有限公司位于大连的备件库内,4组车用动力电池完成总成装箱并顺利通关,即将出口海外;该看似平常的通关过程背后,却表明了我国海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发展上创新探索。 问题的症结在于现行的危险货物监管规定。根据《商检法》和《联合国海运危规》要求,与新能源整车拆分后单独打包的动力电池必须经海关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输。在改革前,企业面临一个现实困境:拆分后的动力电池需要运回福州海关辖区的生产企业,再由福州海关实施包装检验后才能出口。这一流程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物流成本,还带来了仓储、保险等诸多额外费用,同时频繁的运输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为破解这一瓶颈,海关总署推出了动力电池"分箱发运"联动监管模式。大连海关与福州海关密切协作,建立了跨区域的联动监管长效机制。在这一新模式下,拆分后的动力电池无需运回生产企业,经大连海关实施异地包装检验后,即可直接装运出口。这一改变看似简单,却涉及两个海关部门的深度协同、监管权限的灵活调整以及风险防控体系的重新设计。 一汽(大连)通商有限公司经理黄芳芳对此深有感触。她表示,新模式帮助企业避免了电池往返生产地产生的运输、仓储、保险等一系列费用——消除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让订单交付时间更加充裕。这不仅是成本的节省,更是效率的提升和风险的降低。 为确保这项业务安全有序开展,大连海关采取了多项配套措施。一上,组织业务专家"送策上门",向企业详细解读锂电池组包装技术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另一方面,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品技术档案,依据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涉及的技术法规,对包装合规性实施风险预甄别,确保"分箱发运"动力电池运输安全。这种"管理+服务"的双轨制做法,既保证了监管的有效性,也提升了企业的合规意识。 从经济效益看,这一创新举措的影响不容小觑。据测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分箱发运"联动监管模式在大连落地后,预计每年为企业节省物流费超1200万元,推动大连关区"新三样"产品出口规模增幅超5亿元。这意味着,通过优化监管方式,不仅降低了企业成本,还有力促进了新能源产业的出口增长。 展望未来,大连海关和福州海关将按照海关总署"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要求,更协同整合"循环包装"、"分箱发运"、"产品线合格评定"等出口锂电池创新监管措施,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在连落地。这表明,类似的创新监管模式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有望在更多产业、更多地区复制推广。
外贸提质增效需要平衡制度简化与风险管控。"分箱发运"模式以协同监管解决跨区域流通难题,在确保安全的同时提升效率。随着更多便利措施落地,"时间成本"和"制度成本"将持续降低,为新能源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