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政绩观 激励实干担当——推动干部队伍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干部队伍的政绩观建设面临新的时代课题。

当前部分地区和部门仍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形式轻实效等现象,这不仅影响高质量发展进程,更可能损害群众获得感。

究其原因,既有考核评价体系不够科学的问题,也有容错机制不完善带来的担当不足。

从实践层面看,传统考核方式存在明显短板。

一些地方将开会发文、检查考核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导致干部疲于应付形式主义任务。

某省调研数据显示,基层干部年均处理各类考核表格达200余份,严重挤占服务群众时间。

同时,论资排辈等隐性壁垒也制约了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这种状况正在迎来根本性改变。

中央组织部近期印发的《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三突出"原则: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突出群众满意度、突出实干实绩。

在具体实施层面,多地探索建立差异化考核体系:对乡镇重点考核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对经济部门聚焦项目落地实效,对民生部门则侧重问题解决率。

浙江省率先推行"最多考一次"改革,通过数据共享将基层考核事项压缩60%。

值得关注的是,新型容错机制正在为改革者撑腰。

广东、江苏等地建立"三个区分"标准,明确将探索性失误与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区分。

深圳市设立改革创新免责清单,两年来已有23名干部适用容错程序。

这种制度性保障极大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能力建设同步推进。

中央党校创新"实战化"培训模式,组织干部到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地区跟岗学习。

山东省实施"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针对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领域开展专题培训,参训干部突破10万人次。

展望未来,随着干部考核"指挥棒"持续优化,一个更加注重实绩、鼓励创新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

专家指出,这项改革不仅关乎干部队伍建设质量,更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

下一步需重点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优秀干部得重用、受表彰,形成良性循环。

政绩观连着初心、系着民心。

把“做了什么、解决了什么、群众认可什么”作为检验标尺,才能让干部从追逐数字和包装材料转向深耕基础与长远。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实干担当,既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夯实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