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南京一位75岁的卖红薯老人农贸市场遭遇诈骗;购买者王某某使用假币被发现后,老人及其女儿为防止诈骗者逃脱而进行控制,导致对上部受伤。随后,王某某反而以健康权受侵害为由,向老人索赔168253.06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该诉讼请求,认定老人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自助行为",意义在于正当性。 这份判决远超个案本身。它直面了长期困扰社会的一个深层问题:当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普通人是否敢于出手制止不法行为。多年来,类似的司法案例曾让许多守法者陷入两难。广州超市老板追赶使用假钞顾客而被判承担赔偿责任、"扶不扶"式的道德焦虑广泛存在,这些事件背后反映的是"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的逻辑对社会秩序的侵蚀。人们开始担心,一次出于正义感的出手,会换来难以承受的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于是"追不追""劝不劝""救不救"这些本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成了横亘在人心前的巨石。 本案中,老人的行为之所以意义在于正当性,在于其具备了"自助行为"的法律要件。首先,老人面临的是紧迫情况,公权力难以及时介入。其次,老人采取的措施是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阻止违法行为人逃离。再次,所采取的拘束行为是必要的、有限度的。法院判决书没有纠缠于拉扯动作是否"过当"的细枝末节,而是旗帜鲜明地肯定了行为本身的性质与目的,这说明了司法的理性与担当。 这一判决与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多个典型案例形成了一致的司法导向。从《民法典》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到"撞伤儿童离开被阻猝死索赔案"中好心人不担责、"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中追赶群众无责等判例,再到本案所援引的"自助行为"规定,这些判决都在传递同一个清晰信号:法律既要惩罚不法,也要保护守法者的合理行为。法律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筑牢社会秩序底线、凝聚法治信仰最基本的准则。 承办法官靳德华的表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让许多曾在类似困境前感到迷茫和委屈的普通人心头为之一振。这份判决为守法者撑腰,也向潜在的诈骗者发出了明确警告:违法获利必将付出代价,企图再用诉讼来讹诈守法者,此路不通。这种司法态度的转变,正在逐步破解长期困扰社会的"和稀泥"困局。 从更深层看,这一判决体现了现代法治社会对正义的坚守。它不仅保护了个案中的老人,更重要的是为整个社会树立了一个标杆:法律会坚定地站在正义一方,守法者的合理行为将获得法律保护。这种司法导向的确立,有助于重建社会信任,激发人们维护正义的勇气,推动形成"好人有好报"的社会共识。
社会运行离不开善意与勇气,更离不开清晰而稳定的规则。当法律对正当自助作出明确回应,真正被矫正的不只是个案的是非得失,更是"谁受伤谁有理"的错误期待。让守法者不再畏缩,让违法者难以得逞,法治的力量才能转化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感可依的安全感与正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