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城市高质量发展愈发依赖“以质取胜”;对不少企业和组织来说,质量管理体系如何对标先进、如何把创新与品牌优势转化为可持续竞争力,仍面临标准不统一、示范案例不足、评价机制不够系统等现实难题。另外,质量、安全、环保等底线要求持续趋严,也促使各类组织以更制度化的方式提升管理能力与风险防控水平。 原因:从国家层面看,产品质量法及对应的纲要对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建设作出部署,要求以更高标准推进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地方层面看,江门推进制造业当家、培育新质生产力,需要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监督的标杆机制,把“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理念落实到组织管理全过程。基于此,江门以政府质量奖为抓手,通过明确评审规则与组织体系,形成“培育—申报—评审—推广—监督”的闭环制度安排。 影响:办法明确,市政府质量奖由市政府设立,面向江门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水平突出、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明显,并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组织。评选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自愿申请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奖项设置上,每届设市政府质量奖与提名奖两类,获奖名额分别不超过5个和10个;如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宁缺毋滥”的安排,有助于提升奖项含金量与公信力,形成以质量和绩效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对行业而言,奖项将推动优秀质量管理经验更快扩散,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共同提升;对社会而言,有助于以更高标准守住质量安全、环保合规等底线,增强消费者信心,并提升城市品牌形象。 对策:围绕“怎么评、谁来评、如何管”,办法作出诸多制度设计。一是健全组织体系,设立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与监督;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日常工作,成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公布。二是强化标准引领,评审标准由秘书处组织制定并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在每届申报通知发布时同步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三是引入专业力量,秘书处可按政府采购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事务性工作,并对评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规范与公正。四是严把专家关,评审专家组由熟悉质量与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士组成,要求具备较强法律政策素养和专业能力,遵守保密与廉洁纪律,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结束后自动解散,降低利益固化风险。五是抓实培育推荐,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分别承担本辖区、本行业的培育、发动与推荐工作,推动更多组织从“参评”转向“对标提升”。六是突出底线约束,申报组织须依法设立,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质量管理机构健全、体系完善,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无严重失信记录,确保质量提升与安全发展同步推进。 前景:随着管理办法落地实施,江门有望以政府质量奖为牵引,逐步构建覆盖政府治理、行业管理与企业经营的质量提升生态:以公开透明的评审规则树立标杆,以专业化评审提升评价质量,以严格监督维护奖项公信力,并通过推广可复制的管理模式,带动更多组织从合规达标迈向卓越绩效。面向未来,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品牌国际化与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方向,政府质量奖制度有望继续成为江门塑造城市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支点,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质量动能”。
质量之争,归根到底是体系能力与长期投入的较量。江门以制度化方式完善政府质量奖管理,既树立了清晰可见的标尺,也表达出“以质取胜”的明确导向。只有把评选的权威性、专业性与推广的实效性结合起来,推动更多组织在对标先进中持续改进、在创新突破中夯实基础,才能将“质量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