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以司法更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好维护公共利益,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的现实课题。
行政公益诉讼作为监督与协同并重的制度安排,一头连接公共利益保护,一头牵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治理场景不断拓展,行政公益诉讼受案领域出现新增点,社会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持续提升,如何形成合力、提升质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原因——从制度运行看,公共利益保护往往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链条长、专业性强,单一主体难以覆盖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整改、诉讼推进、规范完善等全流程。
部分领域还存在执法标准不够统一、执法方式不够精准、执法资源分散等问题;同时,不同地区治理基础与能力水平存在差异,导致案件办理标准、裁判尺度、整改落实的协同程度不一。
上述因素叠加,要求在坚持法治统一前提下,通过机制化协同提升制度整体效能。
影响——行政公益诉讼既是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手段,也是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抓手。
其运行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关系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稳定预期,也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治理成效。
进一步讲,围绕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国家安全等重大部署提供司法保障,需要行政审判与检察公益诉讼在理念、规则、标准与协作方式上更紧密衔接,以可预期、可执行的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
对策——最高法有关负责人提出,要紧紧依托“3+N”工作机制,凝聚法检合力,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围绕公共利益保护形成更有针对性的资源整合、手段聚合、功能融合。
一是强化协同意识与工作合力。
公益诉讼具有督促与协同双重属性,应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同向发力,形成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完善制度的闭环。
二是坚持法治统一与示范引领。
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聚焦近年来新增受案领域,加强对下业务指导,推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条线“一盘棋”,完善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规则,增强同类案件可预期性。
三是健全联动指导与标准供给。
依托最高法行政审判条线既有联动机制,推动裁判标准更统一、办案规范更明确、治理效果可评估。
四是前瞻做好制度衔接准备。
密切关注相关立法进程,通过常态化沟通协调,为法律实施后的规则衔接、程序衔接与履职协同夯实基础,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前景——面向未来,行政公益诉讼将更紧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治理现代化需要,重点在三个方面释放更大效能:其一,推动行政执法从“事后纠错”向“源头预防”延伸,通过典型案例与裁判规则供给,促进执法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其二,推动跨部门治理从“各自为战”向“协同共治”转变,以机制化沟通协调提升整改落实力度,减少反复性、顽固性问题;其三,推动公共利益保护从“个案治理”向“系统治理”升级,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导向,把个案中暴露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转化为可复制的治理方案。
随着协同机制更加成熟、法律适用更加统一、典型案例示范效应持续释放,依法行政水平有望实现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将获得更坚实的司法支撑。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深化发展,折射出我国法治建设的时代进程。
从个案监督到制度建构,从司法裁判到协同治理,这一创新实践正在书写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的新篇章。
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方位,司法机关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国家治理,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