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社交平台成旅游产品营销新手段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旅游市场出现了很多新变化,比如在线社交平台已经成了旅游产品营销的重要手段。但这些新的营销方式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最近发生在上海的一个案例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警示。 上海的王女士在网上通过某个社交平台找到了一个“精品小团”的旅游项目,价格大约是1.4万元。她给了这家公司钱,准备去冰岛旅游。可是这次旅行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本来说好的接送机服务变成了自己坐车去机场;原本承诺的小团其实是每天临时凑起来的散客团;她还发现合同中说的“如果人数不够就提前解约”的条款根本没有履行。最麻烦的是,王女士发现和她签约的公司是英国注册的,而且合同还规定如果有争议就要去英国法院解决。 记者去查了一下这家英国公司,发现收款方还有国内的联系地址都在上海一家企业那里。但是记者去实地探访的时候发现那个地址挂着其他公司的牌子。王女士也找不到这家企业的人来解决问题。王女士给市场监管部门打电话投诉,结果人家说不是他们管的范围;她又找文旅部门投诉,人家又说这家公司没在他们那里注册许可。 这个案例反映了几个问题:首先是新型旅游营销模式存在监管漏洞,有些经营者利用社交平台吸引顾客直接签约,经营主体和产品真实性都很难核实。第二个问题是跨境或者复杂的合同架构让维权变得非常困难。有些经营者故意把注册地和管辖地设得很复杂来限制消费者的权利。第三个问题是在线社交平台对于带有明显商业推广性质的内容需要承担更多责任。 针对这些问题,有市人大代表建议要明确监管主体来堵住这些漏洞;社交平台也要加强技术手段审核管理来减少虚假宣传;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面对高额或者跨境消费时要增强风险意识。 只有通过社会共治才能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