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企执法司法"越界""逐利"现象影响市场信心。近年来,部分地方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出现违规异地执法、以罚增收等趋利性动机引发的执法司法偏差。具体表现为该立不立与不该立案却立案并存、跨区域抓捕办案不规范、对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案件久拖不决形成"挂案"、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这些问题不仅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还可能扭曲资源配置、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对法治环境的稳定预期。
专项监督工作的显著成效充分说明,检察机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在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检察机关通过精准纠治执法司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维护了法治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展望未来,检察机关应继续强化监督职能,更完善涉企案件的监督机制,为企业创造更加稳定、透明、公平的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