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天,张某通过平台外交易买了个语音账号,名叫“27300”,充值后一直用着。这个账号实名认证是别人的,不过张某通过换手机号、邮箱和密码就能自己登录管理。这时候,张某跟孙某在网络游戏里认识了,还把“27300”加为好友。到了2025年初,张某又把另一个账号“163793”借给孙某用。这两个号密码是一样的,孙某就趁着这个机会,没经张某同意就改了“27300”的密码,登录上去还在账号里发了些淫秽色情的话。结果平台直接给账号永久封禁了。 张某去申诉没用,跟孙某协商也没成,只好去法院告他。法院审理的时候觉得,张某买了这账号后花了时间、精力和钱充值使用,这东西有财产价值,而且他对这号有排他的控制支配权。被告孙某没经过原告允许私自登录这个号,还因为发表不当言论导致账号被封死。被告这种行为明显有过错,直接让原告再也用不了这个号了。原告对这事没责任,所以被告得全赔。 法院最后判了被告赔偿原告所有的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别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要负责赔钱。按照法律推断行为人有过错的话,他要是不能证明自己没错就得赔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还说:侵害别人财产的话损失按当时市场价或者别的合理方式算。这就把赔多少损失的标准定下来了。 如果遇到财产侵权行为定赔多少钱的时候,就拿发生时的市场价当依据。这是常见也是基本的标准。还有别的合理方式也是为了应对复杂情况。不管市场怎么变或者东西有什么特殊属性都能更精准地算出损失来。这样就能保障被侵权人的权利,让侵权人赔该赔的钱。 网络账号实名制大家都知道了。把账号外借其实就是把法律责任也给了借的人。要是坏人拿了账号改密码、发违法信息不光会被平台封号还可能得负刑事责任。把方便借出去了换回来的可能是坐牢的事儿。大家一定得记住:账号别借给别人;密码得管好;上网守法点;才能平平安安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