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记者周亚强于3月4日从天津市人民政府获得消息,天津官方刚刚给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定下了新规矩。按照3月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天津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有在天津办的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校,还有民办幼儿园都在被监管之列。就连民办幼儿园给2至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的保育费,也都要按照这个规定办。 为了防止学校乱花钱,《办法》给学校设立了一个专用账户,要求所有收取的学费都得全额存进去。这笔钱得专款专用,学校、银行和教育部门还得签个协议,把该谁管谁该负什么责说清楚。在收费上,《办法》特别明令禁止跨学期收费或者用别的名义变相跨学期收钱。比如学费一般就按学期或学年收,幼儿园的保育费可以按月收。要是学生中途退学、休学了,学校得根据实际念了多久来退钱。 学校在招生的时候必须把收费标准、方式和退费办法都写清楚,交钱了还得给学生开凭证。资金方面也有规定: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账户里留的钱不能低于当学年学费总额的15%,还得在收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给市里教育部门确认。其他学校的最低留余额由各区定。不过每年7月到9月这段时间,这些高校的余额可以暂时低于之前确认的那个数。 天津市和区里的教育部门会通过一个学费监管平台来盯着学校的钱袋子。以后要慢慢改成主要在网上看情况、现场检查为辅的监管模式。这个办法从印发那天起就开始用了,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