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随着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互联网空间的虚拟性与现实世界的物理性相互交织,数据和算法已成为市场竞争争夺的核心要素。
传统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于数字经济尚未充分发展的时代,在应对新型竞争行为时存在明显滞后性。
同时,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大数据杀熟""流量劫持""内卷式竞争"等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消费者权益和中小企业发展。
这些新问题的出现,迫切需要法律制度的创新完善。
法治的确定性,是市场繁荣的基石。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更贴近数字时代的规则供给回应市场关切,既为新业态发展划定底线,也为守法经营者提供稳定预期。
面向未来,唯有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强化透明治理、提升合规能力,方能在公平竞争中激发创新活力,让统一大市场在规范与活力的平衡中不断释放高质量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