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刚柔并济化解离婚纠纷:法官依法释理、以情守护未成年人权益

问题——家事纠纷易被情绪裹挟,未成年人往往成了“沉默的受害者”。近年来,离婚、抚养、探望、财产分割等家事案件基层法院占比较高。此类纠纷常夹杂多年积怨与情绪对立,庭审中兼顾“说理”与“说情”并不容易。本案中,夫妻结婚十余年,子女正值青春期。双方长期争吵、冷战,走上法庭后互不退让,在抚养安排和财产处置上反复拉扯,孩子在旁沉默承受,折射出家事纠纷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冲击。 原因——流动就业叠加沟通断裂,送达与调解两头难。基层家事案件常见两类障碍:一是人员流动频繁,一方外出务工、联系方式多变,导致送达难、应诉难;二是家庭关系私密,当事人容易把诉讼当成“输赢”,忽视子女利益与离婚后的共同养育责任。本案中,男方长期在外打工,电话难以接通,行踪一时也难确认,诉讼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案件推进受阻。承办法官未被动等待,而是主动对接村级组织、综治中心等,通过基层网格信息逐步核实行踪,待当事人返乡后完成送达,为后续程序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影响——矛盾久拖不决,既伤当事人权益,也增加治理成本。家事纠纷处理不当,往往带来三上后果:其一,抚养与探望争议拖延,影响未成年人心理稳定与学习生活;其二,财产分割悬而未决,容易衍生新矛盾,甚至埋下执行风险;其三,家庭矛盾外溢,增加基层治理压力,影响邻里关系与社会秩序。尤其孩子已具备独立表达能力的阶段,父母强烈对抗更易引发“站队”、自责等心理负担,后续修复更难。 对策——以法律为准绳,以调解促实质化解,把未成年人利益放在前面。庭审当天,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一触即发。承办法官在庭审组织中遵循程序规范和裁判尺度,对财产范围、举证责任、抚养义务等关键问题明确规则边界,防止庭审失序。同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原则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认识到:婚姻关系可以解除,但父母责任不会随之“结束”;抚养、探望、教育、医疗等安排必须体现最有利于子女原则。 更关键的是,法官把“听见孩子”作为调解突破口,通过面对面沟通了解未成年人真实意愿与现实顾虑。孩子表达对母亲辛劳的担忧后,法庭氛围随之变化,当事人开始从“争对错”转向“谈责任”。近三个小时的沟通中,法官将法律要求细化为可执行的方案,推动双方在财产分割、抚养安排各上达成一致,实现纠纷实质化解。当事人离开法庭时表示可以接受并愿意履行协议,调解结果也更具持续性。 前景——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与多元共治,让司法更贴近人心、更讲效率。该案反映出,基层法院家事纠纷治理中正从“以裁判为主”转向“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实质化解”。下一步,可从三上持续完善:一是健全送达与联动机制,依托基层网格、综治平台与便民服务,提高流动人口案件的程序效率;二是补强未成年人保护配套,推动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资源与审判衔接,减少离婚纠纷对孩子的二次伤害;三是加强类案指引与普法宣传,围绕抚养义务、探望权实现、共同财产认定等热点提前释明规则,减少对抗,推动纠纷诉前化解、源头治理。

在法条与人心之间,基层法官用专业把沟通的桥搭起来。吴法官的“两副面孔”,不是反差,而是司法工作者的双重职责——既维护规则与秩序,也尽力修复关系与生活。当法律实践既守住规则的底线,也看见人的处境,法治建设才能更接近良法善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