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0年开始,洪某乙在自家屋后的荒山坡上种下了第一批毛竹。随着时间的推移,竹子越长越茂盛,枝叶悄悄越过了李某父母坟墓的边界。这个小小的动作把两个家族卷入了一场长达七年的纠纷中。到了2016年,李某为了防止竹子的根蔓延,竟然擅自砍掉了十几棵毛竹并砌起了围墙,矛盾一下子就激化了。这次纠纷牵涉到的不仅仅是一个荒坡上的竹子和一块不足十平方米的坟地,而是两个家族之间长久以来的恩怨和积怨。双方从行政复议、民事诉讼到再审申请一路奔走,甚至连春节都没有歇脚,用尽了所有办法也没能解决问题。直到2021年11月,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才把这个案子放到了他们的视野中。 这个纠纷中,李某和洪某乙之间还有更深层次的矛盾。在一次争执中,李某不小心把洪某乙弄伤了。赔付了医药费后,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升级。为了确认围墙内土地使用权归自己所有,洪某乙把“土地证”问题推到了台前。他的理由是这块地是他父亲当年开荒种菜的地方。镇政府调查后认为争议地块原属集体荒山,不属于自留地,并没有给予确认。洪某乙便一路上诉到省高院,依旧败诉。 在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介入后,检察官们决定把办公室搬到村口去调解这个案子。他们在春节刚过不久便装成普通村民走进村庄里去倾听双方陈诉。这个过程中他们还听出了两个家族之间复杂的情感关系和个人恩怨。李某七十多岁了,嘴里念叨着都是同村远亲怎么走到了这步田地;而洪某甲则俨然成了“法律达人”,把“枫桥经验”、“小案治理”脱口而出。 经过反复推敲,检察官们锁定了突破口: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无法把集体荒地确权给洪家,但却能认定洪家付出劳动的毛竹归其所有。于是他们提出了一个方案:争议地界以李某父母坟墓围墙为界;李某在自家竹林砍十根毛竹还给洪某甲;两清之后行政诉讼监督申请随即撤回。双方当场签字确认并履行完毕。竹子补栽完毕后围墙依旧矗立着却不再刺眼。 2022年2月21日,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终结审查决定:洪某甲撤回监督申请并且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两天后洪某甲给承办检察官发来短信:“您是一位忠于党、忠于国家、公正司法、为民办事的好检察官。”这条短信虽然简短却为这起旷日持久的“小案”画上了圆满句号。这个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一次现场调解和十根毛竹的交换让七年恩怨化作春风里的新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