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课题,也是不容触碰的法律底线。近日,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的一起企业违法排污案件,再次警示社会各界:任何逃避监管、非法排污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制裁。 根据调查,位于天府旌城的某企业自2025年11月以来,在排污许可证已被注销的情况下,仍然继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了规避监管部门的检查,该企业采取了若干隐蔽手段。企业将厂内两辆货车进行非法改装,将其改造成罐车,随后利用这些改装罐车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天府旌城污水井非法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据统计,该企业累计排放生产废水超过40吨。 旌阳生态环境局在掌握涉及的违法线索后,迅速启动研判会商程序,于3月10日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过调查取证,企业负责人和生产人员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还对企业改装的罐车和排污口进行了现场指认和固定证据。 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多项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通过私设暗管、篡改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同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必须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该企业在许可证被注销后仍然排污,属于典型的无证排污行为。 目前,旌阳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案件正在继续办理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企业将面临罚款、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旌阳区生态环境部门表示,将继续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对所有违法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生态环保法律的严肃性。同时,执法部门也向全社会发出郑重提醒:各类产污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规范处置污染物。任何企图通过改装设备、隐蔽排放等手段逃避监管的行为,最终都将暴露在法律和公众监督的目光下,面临严厉处罚。
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企业不能以牺牲环境谋利。此次执法既震慑了违法者,也警示全社会:只有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