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泰合资公司和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战

2023年,围绕“红牛”商标,中泰合资公司中国红牛(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和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战持续发酵。在2023年7月,中国最高院就红牛商标权属作出判决后,泰国华彬作为中国红牛的股东,依据《合资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把纠纷提交给了深圳国际仲裁院。最终,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把“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上的立体商标和简体字商标归属于中国红牛所有,其中“双牛图”、“Red Bull”及“红牛”字样都是主要构成部分。 鉴于此,中国红牛自然有权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这些商标,其生产销售就不再存在侵权的问题了。为了搞清楚到底什么是中国红牛的产品、什么是产品上的商标以及资产的具体含义,我们需要追溯到1996年。当年投产时,中泰合资公司就开始实际使用了简体字商标。 经深圳国际仲裁院审理发现,这个所谓的资产应解释为所有权。红牛简体字商标属于合资企业产品自身的商标,从1995年《合资合同》生效那一刻起,中国红牛就一直在生产标有简体字商标的产品。因此,该商标确实是合资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属于合资企业所有。 这次裁决也澄清了“什么是中国红牛的产品”。经过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取得的卫生部批文中的维生素功能饮料才是主体。这份卫监发[1995]第51号批复确定了该款饮料配方的成份含量,这里的饮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红牛产品。 至于泰方声称中国红牛使用未授权商标构成侵权的说法,现在已经被证明是不成立的谎言。因为早在成立公司的时候,包括泰国天丝在内的所有股东都签署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其中第十九条就约定了“合资公司的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 所以说,2023年7月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这份裁决无疑给这场商战划上了一个句号。它不仅明确了商标归属问题,还否定了泰方关于中国红牛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指控。至此这场纷争算是尘埃落定,中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和这次仲裁结果相互印证,彻底粉碎了泰国天丝企图拿侵权判决和行政投诉来污名化中国红牛产品的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