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一起备受关注的涉恶案件在怀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自2002年起,以常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逐步形成具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组织,在常坟镇及周边地区实施多起暴力犯罪活动。 该团伙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特征:一是暴力性突出,先后四次持械无故殴打路人,两次组织大规模械斗;二是持续性明显,违法犯罪活动跨度长达十余年;三是危害性严重,除直接暴力犯罪外,还通过收取"保护费"、强占土地等方式非法牟利。据办案人员介绍,部分受害者因惧怕报复长期不敢报案,导致该团伙得以长期逍遥法外。 法律专家分析指出,此类恶势力往往从小规模滋事开始,若得不到及时打击,就会像滚雪球般发展壮大。本案中,犯罪团伙从最初的邻里纠纷逐步升级为有组织的暴力犯罪,充分印证了该点。其行为不仅侵害了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更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常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多项罪名。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相应判决:首要分子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余七名成员分别获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 此案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确保定罪量刑准确适当。宣判后,当地群众纷纷表示支持,有居民感慨"终于可以安心夜间出行"。这一现象反映出扫黑除恶工作深得民心,也说明基层社会治理仍需持续加强。 从全国范围看,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类似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但此案也提醒我们,黑恶势力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当前,政法机关正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通过完善线索核查、案件督办等机制,确保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怀远县“常氏兄弟”恶势力团伙被依法惩处,是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中的一个具体案例。案件表明,暴力和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也提醒我们,维护基层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形成合力:群众敢于举报、执法部门及时处置、司法机关依法裁判、基层治理同步跟进,环环相扣,才能守住一方平安。群众“终于敢夜跑了”的感受,既是对依法治理成效的直接反馈,也提示有关工作仍需持续推进、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