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等县创新推行“低随礼”公约 文明乡风建设成效显著

在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东平镇江龙村灵活屯的一场婚宴上,村民农大星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参加婚宴的村民随礼金额完全一致,都是15元。这背后是屯里推行的"低随礼"制度:白事随礼10元,婚宴统一收取15元。这个简单的数字约定,反映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刻转变。 长期以来,频繁的红白喜事给农村群众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礼金不断上涨、酒席规模扩大、操办天数增加,村民们为了维持人情关系,不得不相互比较,形成了恶性循环。这不仅加重了经济压力,还助长了铺张浪费,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目标相悖。 天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赵新文介绍,县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依靠群众力量,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而是鼓励各村各屯结合实际,通过民主协商制定村规民约。进远乡和平村根据本地特点,制定了减少酒席桌数、精简菜品、控制菜量、统一从俭接待等具体措施。这些约定由村民自己商定,在实践中自觉遵守,说明了基层民主自治的生动实践。 制度推行带来了显著的社会效应。和平村党总支书记黄洪彬表示,如今村里已形成了新风尚:白事不请自到但不参宴,红事不请不到、不添麻烦。村民们的观念在悄然改变,从被动应酬向主动理解转变,从攀比排场向真诚心意转变。近五年来,天等县累计举办节俭型红白喜事750场,充分说明了制度的有效性和群众的认同度。 村民赵东霞的感受代表了许多人的心声:"心更近了,人情味更浓了。"这句话道出了移风易俗的真谛——减少的是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虚伪的攀比,增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理解。红白事现场少了铺张浪费的排场,多了发自内心的温暖。这种转变表明,文明乡风的建设不是简单的禁止和限制,而是通过制度创新引导人们回归人情本质。 天等县的实践启示我们,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需要利用村民自治的作用。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重要形式,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和认同度。当规则由村民自己制定、自觉遵守时,其效力往往超过行政命令。这种自下而上的治理方式,既尊重了群众的主体地位,又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红白事不只是家庭私事,更折射乡村风气与治理能力。当"随礼多少"不再是衡量情义的标尺,节俭与体面可以并行,邻里关系也会因少了压力而更显温暖。以群众协商形成的公约为纽带,把人情往来拉回理性与真诚,是基层治理的智慧体现。让规则来自群众、服务群众、被群众自觉遵守,文明乡风才能在日常点滴中生根、成势、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