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很重要

2007年到2019年这12年间,冯某就因为利用在宁夏同心县一中学担任校长的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了总计105.5万元的现金,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人民法院认定犯受贿罪,最后被判了三年八个月的有期徒刑,还得交罚金。法院在判的时候,觉得冯某他把教育管理权变成了捞钱的工具,损害了学生利益和公共形象。细查他的作案过程,发现权力监督不到位是主因。比如在教辅资料采购上,他一共收了70万元,食堂承包收了14万元,校服采购和款项拨付也都有受贿行为。原来服务师生的正常业务,都被他当成了权钱交易的筹码。 这个案子并不是个例。最近几年,因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教育领域的腐败问题特别受关注。宁夏同心县人民法院这次对冯某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就是一个例子。案子结束了就像是给教育系统敲响了一记警钟。它提醒所有公职人员、尤其是教育工作者要时刻牢记宗旨、廉洁用权。一旦触碰了法律底线,不管什么领域的职务高低都会受到惩罚。 冯某是在监察机关打电话通知后自己去的警局,还如实交代了大部分罪行。他家属也帮忙退缴了全部赃款。法庭在量刑的时候考虑到他自首、认罪认罚和退赃这些情况从轻处理了一些。不过辩护人拿出来的荣誉证书跟这次的案子没关系,法庭没采纳。这也是司法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一个表现。 冯某某的案子告诉我们,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很重要。各级部门得加强对招生、采购这些重点环节的监管才行。同时还得做好师德师风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干净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