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PG One因为在《中国有嘻哈》中夺冠而走红,随后却因和李小璐的“夜宿门”事件,还有歌曲《圣诞夜》低俗涉毒被官媒点名,全网作品下架,事业全面崩塌。2019年,贾乃亮与李小璐离婚了。 最近有个叫高风亮的博主模仿PG One的视频,结果被贾乃亮工作室给投诉了,抖音平台也把那个视频下架了。这个事儿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讨论,到底网络玩梗有什么边界呢?明星维权是不是太过分了? 3月14日,高风亮发了个视频回应这个事儿。他说网友觉得他长得出奇的像PG One,所以他就出于想蹭点流量、玩个梗的心理拍了那个视频。他并不是故意去针对谁的。视频被下架后,他决定以后不再做类似的模仿了。 高风亮还说了点别的情况,说自从这个视频被投诉下架后,网上对他的负面评价特别多,他觉得评论区的舆论节奏都被带偏了。他否认购买热搜和营销号、进入直播间带节奏以及骚扰当事人。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魏增律师告诉记者,判断这个事儿有没有构成侵权其实很简单。要看社会公众会不会把视频内容和特定的人联系起来。如果大家能把视频和PG One或者贾乃亮联系起来了,才继续讨论有没有侵犯到名誉权或者隐私权;如果没有联系起来,那就不构成侵权。 律师还分析了一下两种权利:名誉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就是外界对一个人社会评价的事情;隐私权就是保护个人生活安宁和私密信息不被侵犯的权利。 律师说如果被投诉的内容是假的,或者说“脏”话、“假”话损害了某个人的社会评价,那就构成了对那个人的名誉权的侵犯。如果被投诉的内容是真的话呢?那就可能侵犯到隐私问题了。比如把人家不愿意被别人知道的私密信息给泄露了或者公开了。 所以说不管被投诉的内容是不是真的,只要大家看完后能把它和特定的人联系在一起了,侵权就很可能成立。律师觉得投诉人同时主张名誉权和隐私权挺全面的。 最后律师还提到在现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现实生活和网络生活界限越来越模糊了。现实生活中的是非标准还是适用在网络世界中的。所以要小心别为了流量突破底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