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行政复议申请提交上去后一直没消息,得先把手里的证据留好。行政机关得在收到申请后5天内给出答复,就算是口头的也得算进去。要是心里没底,就按5天这个期限去联系复议机关问问情况。要是对方压根没回话,按规矩这就算是受理了。 要是收到了“不受理”的通知,先看理由对不对。如果是材料没交全或者过了申请期,就得反省一下自己的问题。如果觉得理由太扯,比如说人家没理由拒绝受理,就在收到决定书的15天内去法院告。 另外也可以去找上级行政机关告状,要是上级觉得确实没道理拒绝,会逼着下面的机关受理,实在不行他们自己直接办。要是这个复议机关超过了60天还没出决定,或者虽然情况复杂延长了30天还是没动静,就直接向上级投诉或者起诉。 现实里也有不少类似的麻烦事。有人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完没消息,去复议的时候市场监管局说打电话通知过了。但复议机关说要看通话记录才行,不然不算数。 这就告诉咱们,不管是提交申请还是投诉都得留个底儿。要是碰到别人口头告诉你受理了或者不受理了,一定要让对方拿出证据来。 还有一点要注意,一般来说在复议期间具体的行政行为还是照原样执行的,除非是机关自己觉得该停、复议机关觉得该停、申请人要求停了复议机关同意了,或者是法律规定得停才行。 最后再提醒一下,要是你自愿把复议申请撤回来后,一般就不能再用同样的理由去申请了。不过要是当时是被逼着撤回来的,或者后来又有了新的理由和情况,还是可以重新去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