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状告父母讨要190万借款的民间借贷官司

2024年2月15日,广西高院披露了一桩儿子状告父母,讨要190万元借款的民间借贷官司,这件事迅速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小林回忆说,他是在2012年把钱给了父母,当时是因为家里开销大还有做生意周转不灵。他出于帮忙的心思,把这190万元给了父母,双方当时是口头约定的。 之后小林自己有资金需求,就一直找老林和老夏催钱。哪怕是到了2024年2月15日,母亲在法庭上写了还款承诺书,他还是没要回一分钱。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法院在判决时提到了民间借贷的认定标准。首先得有双方借钱的合意,还得实际把钱给了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里的规定,原告得把证据做得很扎实才行。 小林虽然有转账记录,但里面没写这笔钱是借款,也没有借条收条来证明有借钱的事。这就说明他没完成证明责任。 另外,从2012年转账到2024年这段时间里,小林从来没有催过钱或者父母还过款的记录,这不符合常理。那时候父亲已经不跟他们一起住了,母亲虽然签了承诺书,但因为跟小林是一起过日子的,她的签字说明不了啥。 最后平南县法院一审就把小林告父母的官司给驳回了。小林不服气,又上诉到了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贵港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法官给大家提了个醒:就算是亲戚之间借钱,也最好写个书面协议把金额利息什么的都写清楚。通过银行或者微信支付宝转钱的时候,最好备注“借款”二字,还要把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还款记录都保存好。别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没证据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