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但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新兴领域快速演进的同时,法律规则相对滞后带来的矛盾日益显现。比如,无人驾驶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人工智能医疗诊断失误由谁赔偿等新型纠纷不断增多,而现有法律框架仍缺乏清晰、可操作的答案。这不仅让企业在创新实践中顾虑重重,也影响了民营经济在新质生产力领域的拓展速度。 问题的根源主要体现在多上的不匹配。一方面,新质生产力有关的技术标准、责任体系建设跟进不足,企业研发和应用过程中面临较高的不确定性与合规风险。另一上,政策落实机制仍有薄弱环节。调研显示,部分惠企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市场准入中的隐性壁垒仍然存在,一些基层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未能充分体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要求。此外,尽管政策文件多次提出健全政企沟通机制,但基层普遍缺少一个高效、权威、能够实现诉求受理、分办、反馈与监督闭环的法治化平台。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民营企业创新动力。在法律边界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不少企业更倾向于采取稳妥策略,减少对新领域的投入。同时,政策落地不到位也会削弱扶持政策的实际效果,降低政策资源使用效率。长期来看,这不利于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也会影响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发挥。 为此,有必要从多个维度完善法治保障体系。首先,建立以法治化为核心的基层政策落实监督与资金直达机制。由省司法厅、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联动,定期开展针对惠企资金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推动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其次,加快新质生产力领域的标准供给与法治保障建设。联合龙头企业、科研机构,面向市场需求尽快制定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技术标准与安全规范,为企业创新提供明确规则和合规指引。再次,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响应与权利救济渠道,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以上举措落地后,将为民营经济在新质生产力领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规则更明确、保障更到位,企业就能更安心地开展创新投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法治化机制的完善也有助于提升行政效能,让优惠政策更精准、更及时地转化为企业获得感。
在新质生产力重塑全球竞争格局的当下,法治建设既是对创新主体的制度保障,也是对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选择。江苏的探索表明,只有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的制度安排,才能让企业在敢闯敢试中更有底气,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