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认为花出去的钱要不回来的事情可能已经刷新了大家的认知,厦门有位男子在热恋时把20万元转账给女友,分手后竟然通过法院要回了13万元还有一只金手镯。可是如果这钱花在了婚外情上,那就必须全额退回! 结婚28年的连某和韩某原本应该相濡以沫地共度晚年,没想到韩某在2018年开始频繁地向林某转账。特别是在情人节、七夕和新年这些重要的日子里,韩某总是给林某发一些带有特殊数字的红包,像520、1314这些充满爱意的数字层出不穷,聊天记录里也是“爱你”、“想你”的话语不断出现。 连某发现了丈夫出轨和挥霍钱财的行为,于是把林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财产。最终法院判决林某把收到的款项共计5万余元退还给连某。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平等享有权利的,韩某把家里的钱拿去养情人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种行为是无效的。所以说恋爱中的人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无论是单身还是已婚,钱财往来都得谨慎处理。大额转账要备注用途、保存聊天记录这些关键时刻能省去不少麻烦。切记不要把恋爱当成敛财工具或者毫无节制地挥霍钱财。做人做事都要有底线和规矩,别让金钱纠纷毁了生活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