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红内裤案”胜诉方胜诉方胜诉方败诉方也没上诉表示会记住教训改进服务流程

大河报透露了胖东来“红内裤案”的具体情况,段某不仅赔了40万,还得给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道歉。据了解,3月18日,河南省高院披露了这一案件的处理结果。法院判定,消费者段某发表的言论超出了正常的监督范围,对企业名誉造成了损害。于是判决段某赔偿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0万元,并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经法院审查的道歉视频。事情的起因是在2025年1月,段某收到朋友送的红内裤后,在与朋友交流时发现这个商品有掉色和过敏等问题。随后,段某向胖东来生活广场反映了情况。两天后,胖东来生活广场主动联系段某并提供帮助,陪她看病并支付了医药费。后来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就把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以及其他深色的内衣袜子等下架处理。 接着段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视频,主要内容是质疑红内裤质量有问题导致过敏,并贬低商品品质和服务。这个视频很快就引起广泛关注,播放量达到了1217.4万,点赞数为11.4万,评论有4.2万条,分享量达到了19.9万次。等案件审理时视频已经被删除。为了证明清白,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旗下公司把红内裤送去检测。三家质检机构都给出了报告,指出案涉品牌红内裤致敏性染料和耐水色牢度都符合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段某作为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应该意识到网络传播的影响巨大并预见发布不实信息会对被发布者造成负面影响。在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积极解决投诉问题后段某并没有核实皮炎症状是否是由于这个红内裤引起的情况下还是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存在主观过错导致负面影响及损害后果与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故认定构成名誉权侵害。 考虑到影响因素和损失情况等综合考虑判决要求段某在抖音账号发布道歉信视频并且保证30日内不删除并赔偿许昌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这个案子庭审花了三个半小时时间最费心思是处理好道歉方式既要有效果又不能二次伤害给予补救措施必要的时间效力和保障胜诉方利益最终胜诉方胜诉败诉方也没上诉表示会记住教训改进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