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3年期间,王秉清先后担任贵州省建设厅副厅长、遵义市副市长及市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此期间,他利用职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规划许可手续办理各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9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尚未实际取得。
王秉清案的尘埃落定再次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当两千多万元贿金与十一年刑期被放在法治的天平上称量时,这个对比不仅是个人的警醒,更昭示着党和国家反对腐败的坚定意志——无论涉及什么人、无论发生在什么时期、无论隐藏得多深,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