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作为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稳定运行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2月4日,湖南省人大代表王健接受采访时系统阐述了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多项针对性建议。 从现实情况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仍存在多重短板。执法协同机制尚未完全理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导致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规施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无人机无序飞行、航道超高船只碰撞输电线路等新型风险日益凸显,传统监管手段难以有效应对。此外,社会公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认识不足,共治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基层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一上,电力设施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技术发展带来的新业态、新风险超出了现有法规和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同时,电力设施保护的专业性较强,但社会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王健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执法层面,他建议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联动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专业培训和装备配置,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对于新型风险,应当加快制定低空飞行管理实施细则,在重要电力通道周边科学划定禁飞区域,推动相应机构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技术防控是提升电力设施保护水平的关键支撑。王健建议大力推广无人机侦测反制系统、航道智能预警装置、配电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设备,同步强化电力监控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构建智能化巡检和外力破坏预警体系,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转变。 社会共治是电力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王健强调,应当将电力安全纳入普法宣传和公共安全教育体系,重点针对施工单位、农村居民、无人机操作人员等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深化村网共建模式,推动村规民约增加电力设施保护对应的条款,在村级层面设立电力安全网格员,打通隐患发现和处置的最后一公里。 在保障机制上,王健建议适时评估修订现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适应性。设立省级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资金,支持技术防控系统升级、老旧设施改造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履责、社会协同的多元共治格局。
守护电力设施安全,既要靠更明确的制度约束和更有力的执法,也要靠更可靠的技术手段和更深入的基层治理。在新业态、新风险持续出现的背景下,把电力安全纳入更高效的协同治理体系——推动各方知责、尽责——才能以更稳固的能源安全支撑高质量发展和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