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酒后闹事这事儿一旦闹大了,代价可不小。咱们看看这几个例子就知道有多严重了。 有个叫吴某某的,9月11号晚上借着酒劲开车想跑,结果被交警给拦下了。他不光不停下,还把车往前一冲,硬是把正在拦他的民警给拖行了好几米。这下可好了,他因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永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给刑拘了。 还有一个叫黄某某的,9月8日晚上在家喝多了酒,拿起电话就打110,说要把房子给烧了。抚市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一看,好家伙,这人借着酒劲就开始对民警拳打脚踢,甚至把民警的手臂和鼻子都给咬伤了。他也因为涉嫌袭警罪被刑拘了。 9月7日,岐岭派出所那边又出了个事儿。陈某某喝多了酒跟人起了争执,民警和辅警赶到现场调解的时候,他居然抄起锄头和锯子就开始乱挥,结果把好几名警务人员都给弄伤了。因为涉嫌袭警罪,陈某某也被刑拘了。 说白了,遇到警察依法办事的时候,咱们最好还是配合点。你要是觉得有啥不服气的地方,走正常法律程序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就行,千万别耍什么酒疯或者暴力抗法。法律可没那么好商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是有人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话,那可是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而且要是你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话,那是要从重处罚的。 所以说啊,遇到民警执法的时候最好乖乖把证件拿出来配合检查;要是对执法有什么意见也别嚷嚷着要放火烧房子或者动手伤人;更别指望喝点酒就能当护身符来逃避法律制裁。一时冲动换来的肯定是自由的代价。 法律面前可没有“冲动”这两个字可言。下一次遇到警察执法的时候记得把手收进口袋里点好的配合点;这不仅能保证你自己的安全感和安全;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一种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