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个林小姐,2020年7月和谈了很久的男朋友分手了,心里特别难受、特别孤单。她就想找个能说说话、给点安慰的人。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跟自己关系好的陶某。陶某一看林小姐喝多了就把她给送回了家,结果出了事。 其实男人和女人之间真能有那种特别纯粹的友谊吗?大家也一直在讨论这个问题。毕竟男女身体不一样,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吸引力。哪怕两个人平时关系再好,时间久了也有可能有别的想法。 这个案子里最关键的一点是,陶某是在林小姐喝醉、根本没办法反抗的时候干的坏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说过,强奸罪就是那种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让人跟自己发生关系的行为。判断是不是强奸得看两点:第一是有没有用手段让人家没法反抗;第二是行为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女方的意愿。 法庭上不光听林小姐怎么说,还查了他俩平时怎么聊天、怎么做事这些证据。最后法院认定陶某确实犯了强奸罪。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一般要判三年到十年。不过考虑到陶某认错态度不错,而且林小姐也写了谅解书,法院最后从轻发落了一下,判了四年。 陶某不服气,他说当时林小姐喝多了还主动告诉他住哪儿呢,而且他俩关系本来就比较暧昧,所以他觉得那是暗示才发生了后面的事儿。他还觉得虽然林小姐醉了但还是有点意识的,也没看见她反抗过什么。 他打算上诉去讨说法,二审还没出结果呢。不过我们觉得不管最后结果咋样,法院肯定会按照事实把道理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