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到虚假宣传怎么办?

刘梦龙律师在采访中提到,张女士在买房时遇到了开发商虚假宣传的问题。这个案例涉及到购房时的虚假承诺,比如配套天然气还有小学学区,结果交房时这些承诺都没兑现,张女士没办手续想要退房。这种情况下,刘梦龙律师解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欺诈行为的处理方式。如果一方用欺诈手段让人做了违背真实意思的事,被骗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个行为。开发商在销售时对房屋配套还有学区这些关键因素给出了不实承诺,会影响购房者的决定,所以构成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销售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出卖人对房屋和相关设施给出具体确定的说明和允诺,而且对合同订立和价格确定有重大影响,那么这些说明和允诺就算没写进合同里也是合同内容。刘梦龙律师建议购房者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来避免陷入维权困境。 现在这个案例被王雷监制,彭德培编辑处理过了,不过也只是律师个人观点给大家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