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延波评论员说,手里有权就会贪,有点利益就容易腐败。2001年吴思写了本书,把这种现象叫作“合法伤害权”。说白了就是那些小官吏利用规则模糊、程序复杂,明明合法的幌子下面做坏事、谋私利。老百姓告状得给衙役塞点钱,否则案子可能就烂在那里;商人拉货得给税吏好处费,否则货就被扣烂了。现在这种事儿不仅在历史书上有,现实里也发生了。 辽宁日报报道说,辽宁省住建厅有个姓王的工作人员,在窗口收了8年钱,累计达到1614万元。这么一算,一年能捞200多万,每个工作日平均8000元。有人觉得都是办事的人“惯”坏了他,其实是因为大家怕卡脖子。办个项目审批拖几天就损失几十万,办资质拖久了企业就没法正常营业。 很多人最后只能选择“花钱买平安”,违心送钱。这次王某某被抓了是好事,但全国各个行业里是不是还有其他类似的“小鬼”?他们就在群众身边,一个脸色、一句话就能决定你办事成不成。这种披着公权力外衣的勒索比抢劫还隐蔽。 要想斩断这种权力,全社会都得参与进来,不光要堵住漏洞,还要把所有窗口都放到阳光下运作,让老百姓能监督举报。王某某已经被送到了司法机关处理了,因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所有当官的都要以这个为戒,记住公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老百姓办事,绝不能拿来敛财或者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