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佛山281 万辆的电动自行车要“控量”,一旦违规骑行最高罚款5 万元

速看!佛山有281万辆的电动自行车要“控量”,一旦违规骑行,最高处罚1000元。这份规定针对佛山市当前超过281万辆电动自行车的情况,首次明确了“总量控制”原则。佛山市规定把非法改装的行为最高罚款5万元。针对大家关心的跨城号牌使用、路面违法处罚、外卖配送安全管理等问题,这个新规都给出了答案。这个规定征求意见的时间是从2026年3月14日开始,到4月12日结束,大家如果有意见可以通过政务网站或者信函反馈。据了解,现在佛山市内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超过281万辆,而且还有增长趋势。为了控制好这个局面,《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就确定了“总量控制”是基本原则。这个原则既适用于个人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也适用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具体管理办法还需要另外制定。接下来是源头管理和非法改装方面的问题,《条例》要求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实现溯源管理。流通环节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软件和硬件都要能防止篡改。针对单位和个人非法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条例》里给出了具体罚款措施。销售非法改装车辆的商家最高罚款5万元;经营者如果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话除了要没收违法所得还要罚款5000元到3万元之间。情节严重的话还会责令停业整顿并且再罚款3万元到5万元之间。个人如果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话则会被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500元到5000元之间。 除了源头管理和非法改装之外,《条例》还要求即时配送企业和互联网租赁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即时配送企业要优化算法来提高配送效率;互联网租赁企业则要从投放准入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承担责任。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管理或者规范经营的企业都会被处罚。比如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即时配送企业会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没整改的话还会被罚款1万元到5万元之间。 对于那些想跨市使用号牌的朋友们来说呢?这次新规里明确规定挂着广东省内跨市号牌的车辆也能在佛山行驶。这次新规明确了驾驶时刷手机、超速、不戴头盔、不避让行人等行为都会被处罚50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拼装车辆上路则会扣留车辆并罚款1000元。 同时还把没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情况都纳入了管理范畴:没挂号牌的被扣留车辆并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则会被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号牌或者使用别人号牌的话被扣留车辆并且收缴号牌、行驶证并被处200元到500元之间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