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湿地保护投入3.78亿元构建四级保护体系 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2月2日是国际湿地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青海省湿地保护工作收效良好,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管理体系,为维系国家生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青海省湿地资源禀赋优越,战略地位突出。作为三大江河的发源地,青海省湿地面积占全国十分之一,是维系国家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平衡的关键区域。目前,全省拥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省级重要湿地32处,建成小微湿地13处,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湿地保护网络。全省配备湿地管护员963名,实现了三江源区域保护管理的全覆盖,绝大多数重要生态功能湿地已纳入保护范围。 青海省关注湿地保护的战略意义。"十四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围绕五大生态板块,编制印发了《青海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明确了湿地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实施路径。为此,青海省累计投入资金3.78亿元,实施了诸多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打造高水平保护、高效能修复、高质量发展的湿地保护新格局。 在保护修复方式上,青海省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科学原则。通过封育管护、水系连通、栖息地修复、自然岸线维护等多种措施,有效改善了高原湿地的生态状况。针对气候变化引起的青海湖、尕海等重要湿地水位上涨导致草场淹没的问题,青海省创新性地探索实施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牧)还湿项目,既保护了湿地生态功能,又实现了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让当地群众在生态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在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上,青海省形成了纵向分级、横向协调的完整框架。目前正高质量推进三江源、青海湖两处湿地类型国家公园建设,强化分级管理机制,将生态功能及区位重要的湿地申报列入国家和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构建了"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小微湿地"的四级保护体系,形成了从宏观战略到微观管理的全方位保护网络。 在生态教育和产业融合上,青海省创新自然教育"青海模式",以国家湿地公园为基点,探索"一园一品"的湿地生态旅游、生态体验与自然教育新方式,已建成湿地学校14所。该做法既提升了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又促进了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为湿地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湿地保护是项长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和制度保障;保护好青海的湿地,就是守护江河源头的清澈与下游的安澜。未来,只有坚持系统治理、加强科技支撑、完善补偿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才能让高原湿地在气候变化和发展需求中保持活力,为国家生态安全筑起更坚实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