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重拳整治网络商业诋毁 首例"禁言令"为胖东来维权护航

问题—— 近年来,个别网络账号为吸引关注、牟取利益,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歪曲事实、夸大其词甚至捏造内容,对企业产品质量、价格体系和经营行为作出恶意指控——容易引发公众误解——进而对企业信誉造成持续伤害。这类以流量推动失实信息传播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也扰乱公平竞争秩序,影响消费信心与营商环境。 本案中,网络主播“柴怼怼”在一场直播中谈及玉石行业时,指向河南许昌知名商超胖东来,称其玉石产品“质劣价高”“利润百倍”等。有关视频在网络平台快速扩散,播放与转发攀升,引发部分网民对企业合规经营与商品品质的质疑。企业为澄清事实,公开进货渠道、质检流程与定价依据,但不实信息在流量推动下仍持续发酵。 原因—— 从成因看:一是网络传播高频、扩散快,个别账号以情绪化叙事替代事实核验,更容易在短时间聚集关注;二是商业诋毁常以“质疑”“爆料”的形式出现,隐蔽性强、取证难,侵害后果容易被放大;三是部分网络主体法律意识薄弱,把正常监督与造谣诋毁混为一谈,将无端指控包装成“揭露内幕”,实质是借争议话题收割流量、获取收益。 影响—— 网络侵权对企业的伤害往往“扩散快、修复慢”。一段失实视频可能迅速影响消费者判断,带来信任受损、交易机会减少、合作风险上升;即便事后胜诉,市场层面的损失与品牌修复也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弥补。对社会而言,恶意诋毁挤压了正常舆论监督空间,干扰公众基于事实的判断,破坏诚实信用的市场生态。 对策—— 针对商业诋毁“传播快、危害大、难回撤”的特点,司法及时介入、提前止损尤为重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初步核查和研判后,依法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制度,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要求“柴怼怼”删除侵权视频,并禁止其继续在网络平台发布针对胖东来及其负责人的诋毁内容。该举措被认为是河南法院在网络侵权领域作出的首份行为保全“禁言令”,目的在于及时切断传播链条,防止损害扩大,避免出现“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在实体审理阶段,合议庭坚持证据裁判,依法调取书证、物证并走访核实。相关监管部门检查结果显示,涉案玉石进货手续齐全,平均毛利率不超过20%,与“利润百倍”等说法明显不符。法院据此认定,相关视频内容属于恶意歪曲真实情况的虚假信息,累计播放量超过700万次,引发公众不当猜疑,损害企业长期积累的社会信任。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删除相关视频、在平台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60万元。 前景—— 本案传递出清晰信号:合法经营应当受到保护,正常监督与合理批评应被允许,但以虚假信息为基础、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诋毁必须依法追责。随着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司法机关通过完善行为保全机制、规范证据规则适用并推动平台协同治理,有助于提高侵权处置效率,形成“快速止损+依法追责”的闭环。同时,平台也应加强对侵权内容的识别与处置,治理高风险账号,阻断谣言传播链条,压缩造谣抹黑牟利的空间,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合法经营理应受到尊重——正当批评理应得到包容——恶意诋毁必须依法惩处。本案的审理和判决,不仅回应了一起具体侵权纠纷,也深入明确了网络空间的行为边界。在流量经济背景下,司法机关通过个案裁判划清底线,既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也为平台内容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只有让法治成为网络空间的基本准则,让违法者承担应有代价,才能推动形成更清朗有序的网络生态,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