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涉黑组织覆灭记:头目一审死缓终改无期 十年非法敛财1800万致1死多伤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一批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中,东莞市发生的王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备受关注。

这一案件的成功侦破和依法审判,充分展现了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的坚决打击态度,也为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组织起源与扩张过程 2010年左右,被告人王某(绰号"猴子")在东莞市大朗镇开始参与非法开设赌场活动。

为了扩大非法利益,王某以同乡关系为纽带,网罗大量社会闲散人员,主要吸纳湖南籍人士加入其中。

通过暴力威胁、打砸商铺等恶劣手段,王某团伙逐步驱赶、吞并了新马莲村一带的其他赌场,非法势力范围不断扩大。

2013年,因被害人常某恒拒绝合作开设赌场,王某纠集数十名团伙成员持刀棍工具打砸其商店,这一暴力事件大幅提升了王某团伙的非法影响力,也最终导致其被公安机关抓获。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在服刑期间仍未放弃对犯罪团伙的控制。

通过妻子李某等人探监传递信息,王某遥控指挥王某康、肖某等骨干成员继续管理赌场、吸纳新成员。

2015年刑满释放后,王某更是加快了组织的正规化建设,以"公司"名义对外管理,划分区域开设赌场,对不服从管理者进行威胁和殴打。

至此,一个以王某为首、人员众多、架构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形成,包括10名骨干成员、2名积极参加者和13名一般参加者。

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 从2013年至2021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东莞,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

十余年间,该组织实施开设赌场犯罪10起、故意伤害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8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洗钱犯罪1起,以及伪造身份证件等违法活动。

这一系列犯罪导致1人死亡、2人轻伤、6人轻微伤,给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了深重的身心伤害。

经查证,该组织通过非法开设赌场、强行收取干股等手段,累计非法所得高达1800万元。

这笔巨大的非法财富不仅用于维系组织运转,还用于为犯罪成员发放固定工资、"跑路费"和"安家费",进一步强化了组织的凝聚力和对成员的控制力。

组织首领王某还通过亲自组织违法犯罪、对不服从管理的成员进行殴打惩戒等方式,树立个人权威,加强对整个犯罪组织的领导。

司法机关的坚决打击 东莞市公安局对该案进行了深入侦查,先后分三批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和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认定王某等26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于2022年10月和11月分别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3年8月2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对首领王某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六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附加刑。

宣判后,王某等被告人提起上诉。

2024年6月11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王某在一审后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改判其为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的刑罚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案件的深层启示 这一案件的成功侦破和审判,充分反映了当前扫黑除恶斗争的新特点和新成效。

一是黑恶势力的组织化、长期化特征日趋明显,需要司法机关保持高度警惕。

二是黑恶组织头目即使在狱中仍试图遥控指挥,说明必须采取更加严密的监管措施。

三是非法赌场成为黑恶势力的重要经济来源,打击此类犯罪对于铲除黑恶势力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阶段,考验的不仅是个案打击力度,更是制度治理的韧性与精度。

对以赌博牟利、以暴力维系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坚持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与基层治理同步发力,让法治利剑始终高悬,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安全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