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产品安全准入机制 16类商品将全面实施第三方强制认证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行了系统优化。

此次调整涉及16种产品,包括汽车安全玻璃、安全带等车辆及安全附件,熔断体等电路开关装置,小功率电动机,以及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焊接设备。

此次调整的核心内容是改变认证方式。

原先这些产品采取企业自我声明的认证模式,即企业可根据标准自行检测并声明产品符合要求。

新调整后,这16种产品的认证模式统一转变为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要求由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独立评价和认证。

这一转变体现了从信任企业自律向强化第三方监督的制度升级。

实施时间方面,公告明确了分阶段推进的具体安排。

今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已开始受理相关产品的CCC认证委托。

企业有充足的过渡期进行准备,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认证证书转换。

自2027年1月1日起,相关产品必须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认证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对于在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出厂且不再生产的产品,无需进行转换,仍可继续销售,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市场实际情况,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浪费。

此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国家为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环境和公共利益而实施的强制性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所涉及的16种产品均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其中汽车安全玻璃、安全带等直接关系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焊接设备等工业产品的质量关系操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小功率电动机等电气产品的质量关系用户的用电安全。

由企业自我声明转向第三方认证,意味着产品质量把关将更加严格、透明、可信。

这一调整也反映了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不断完善。

第三方认证机构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和公正性,能够对产品进行更加科学、规范的评价。

通过强化第三方认证,有利于防止企业自我声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的可靠性。

同时,这也将推动相关行业提升产品质量标准,增强国际竞争力。

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尽快适应这一变化。

企业应当主动了解新的认证要求,积极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申请,确保在过渡期内完成认证证书的转换。

同时,企业应当及时注销相应的自我声明,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对于已出厂产品的处理,企业也需要根据规定进行妥善安排,确保合规销售。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加强对这一新制度的宣传解读,为企业和认证机构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同时,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不符合新规定的产品依法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质量安全是产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

将高风险产品纳入更严格的第三方认证评价体系,本质上是以制度约束守住安全底线、以规则完善提升市场效率。

对企业而言,越早把合规要求转化为质量能力,越能在新一轮竞争中占得先机;对市场而言,唯有持续强化标准执行和责任落实,才能让“看得见的标志”真正对应“信得过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