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检察机关启动执行力建设专项行动 以制度创新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问题——执行力不足制约高质效履职。检察机关承担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案件办理和监督质效与社会治理效能紧密相连。现实工作中,一些领域仍不同程度存“最后一公里”梗阻:有的停留在“文件落实到文件”“会议落实到会议”,推进不够及时;有的遇到难题绕行、碰到矛盾退缩,担当不足;也有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松弛,出现简单化、随意化做法,影响司法公信和工作质效。此次驻马店检察机关以专项活动集中发力,直指“执行不力”此关键环节,表达出以严要求促落实、以硬作风求实效的信号。 原因——思想作风、能力结构与机制约束存在短板。执行力问题往往由多重因素叠加导致。从思想层面看,少数干警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有所弱化,对上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对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定位把握不准,进而行动迟缓或标准不高。从能力层面看,法律监督专业性强,随着新类型案件增多、社会治理需求升级,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能跟不上,就容易抓不住重点、找不准路径、落不实。从机制层面看,督办压力传导不足、评价导向不够精准、奖惩不够刚性,容易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差不多”,影响整体战斗力。动员部署会提出以“三个善于”更新监督理念、优化监督方式,意在从理念、方法到制度一体推进,形成可持续的执行闭环。 影响——事关案件质效、队伍形象与发展大局。执行力直接决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能否落到实处。对内而言,标准不统一、落实不到位,会导致节奏失衡、协同不畅,影响队伍凝聚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对外而言,司法办案与法律监督的公正高效关系群众获得感,也关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尤其在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检察履职既要依法能动履职,也要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福祉、维护安全稳定中发挥职能优势。通过专项活动强化令行禁止、提升担当作为,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形成“抓落实、重实效”的导向,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提供法治保障。 对策——六上同步发力,三步骤压实整改提升。根据部署,专项活动将围绕六个方面整体推进: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提升理论学习实效,推动学用结合,防止学习与业务“两张皮”;三是推进业务强市建设,针对主责主业,围绕案件办理、监督质效、服务大局等关键环节补短板;四是增强队伍专业素能,通过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实践锻炼提升履职本领;五是提高督办落实刚性,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要求,确保推进可跟踪、可评价;六是加大查纠整改力度,对发现问题动真碰硬,既抓具体整改,也抓制度完善。专项活动按照“学习调研、查摆问题—推动实施、整改落实—完善机制、总结提升”三步实施,强调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力求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和工作实效。 此外,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以制度建设为执行力提供支撑,相继制定机关内设部门和干警评价办法、特别贡献奖励办法、择优晋升人选确定办法、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评价办法等制度,着力树立奖优惩劣、赏罚分明的导向,引导干警把更多精力放抓落实、干实事上。对检察机关而言,制度建设关键在于可操作、可量化、可追责。通过明确标准、厘清责任、强化激励约束,推动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事事闭环”的工作格局。 前景——以硬作风促高质效履职,释放长效治理效能。推动执行力建设,既要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也要注重常态长效。随着专项活动深化,预期将带来三上积极变化:其一,监督理念与办案方式更贴近高质效要求,能动履职与规范办案更好统一;其二,队伍作风更务实,敢抓敢管、善作善成的氛围深入形成;其三,制度机制更趋完善,督办落实更有刚性,推动重大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下一步,关键在于把“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转化为可持续的工作习惯,把阶段性成果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驻马店建设。

执行力是检察机关履职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建设,既是对自身工作的深入检视,也是对新时代检察工作规律的主动把握。通过系统化制度创新和全方位能力建设,该院正探索以执行力提升为抓手、带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新路径。该做法对全国检察机关深化改革、提升工作质效具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