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作为全球矿产资源大国,长期的资源开发利用历史遗留了大量生态问题。
自然资源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全国共完成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面积335万亩,较原定的280万亩目标任务增加55万亩,完成率达119.6%,充分体现了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临的挑战不容小觑。
2021年,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结果表明,亟需修复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面积超过630万亩,分布广泛、类型复杂、修复难度大。
这些废弃矿山不仅破坏了地表生态系统,还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影响周边地区的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这一现状,自然资源部与财政部联合编制印发了《"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为全国各地科学部署和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自然资源部创新工作机制,协同财政部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以及青藏高原、"三北"工程区等生态脆弱区域部署实施了68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这些示范工程充分发挥了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各地逐步形成了"中央引导+地方落实+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主体生态修复模式,有效整合了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提高了修复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年来的修复成效显著。
据统计,通过实施示范工程和各地推进,全国已修复废弃矿山超过1.8万个,消除地质安全隐患点近7000处,治理边坡与采坑面积超过25万亩。
更为重要的是,生态修复带来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新增耕地、园地面积约2.6万亩,新增林草湿地面积超过15万亩。
这些数据背后是矿区生态环境的显著改善和人居环境的有效提升,也体现了采矿损毁废弃土地利用价值的提升。
展望未来,自然资源部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方面,将强化对生产矿山的生态修复监管,遏制新增生态破坏,实现源头防控。
另一方面,将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在完成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十五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坚持因地制宜、以用定治的原则,推动有条件地区历史遗留矿山实现"清零"目标。
从满目疮痍到绿意重生,矿山生态修复的"中国方案"正在改写资源型地区发展轨迹。
这场跨越"十四五"的国土修复攻坚战,不仅是对历史环境欠账的偿还,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
随着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我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之路将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