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起,凉城县禁种高杆农作物

大家注意啦,2026年3月25日,凉城县河长制办公室发了个通告,说是从这个日子起,禁止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农作物了。起因是要加强全县河道、水库管理,巩固提升河湖库“清槽行动”的成果。这个行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内蒙古自治区为了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才搞出来的。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凉城县实际情况,给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河道实行禁种线管控。 这个禁种管控是从3月25日开始的。范围涉及凉城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河流河段管理范围和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库区管理范围。具体范围可以找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水利主管部门咨询。 主要禁种内容有五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这些地方种植阻碍行洪的高杆农作物,比如玉米、葵花、高粱等;严禁非法采砂、取土、修建围堤等侵占河道水域岸线行为;严禁倾倒垃圾和污水污染水体;严禁非法侵占河道开垦土地;还有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如果有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在这些地方种植高杆农作物,就会直接影响汛期洪水下泄,容易造成水位上升、堤防漫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些违法活动会被责令停止并限期清除障碍。如果因为这种行为引发事故或纠纷,当事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期,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和普法宣传工作。从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违反禁种管控要求造成的损失和法律后果都由违法当事人自己承担。 凉城县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洪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安全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维护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