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口被遗忘的灌溉井吃了人,也暴露出很多公共安全的漏洞

刘老太太跟往常一样饭后散步,结果就没了踪影。家里人找了一夜都没找到,第二天一大早,派出所通知人没了,说老人在一片废弃的灌溉井里淹死了。这地方本来是要征收的,但早就荒了,周边连个围栏和牌子都没有,谁都能随便进去。这事怪谁呢?李先生最想知道的是到底谁该给这条命负责。 按《民法典》的说法,只要地块没围栏、没设禁止进入的标志,就是公共场所。那口井直径有4米、深8米,妥妥是个大危险源,管理人既不立牌子也不盖盖子,这明显是管理不到位。 李先生说这块地早几年就被政府拿走了,听说卖给了开发商,但具体卖给谁查不到。律师给他指了条路:要么去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公开信息,看拍卖公告;要是查不到,就先告县政府,让法院帮忙查查到底谁在用这块地。 现在他们正琢磨要不要打官司。要是告赢了,能证明地块是公共场所、管理人有责任、两者还有因果关系,法院估计就得判管理人赔点钱。 这口被遗忘的灌溉井吃了人,也暴露出很多公共安全的漏洞。城市边上那些被征收的空地上,怎么才能让警示标志立起来、防护栏架起来、责任人醒过来?这事儿留给大家的思考,可比那点赔偿金要沉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