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中国中新网在记者会上发布消息,海商法修订草案将进行第三次审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即将把这个三次审议稿提出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王翔透露,这次修改会增加一些反制条款。 王翔在记者会上提到,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海商法修订草案的二审稿。按照各方面的意见,三次审议稿计划做出主要修改。第一,增加查询船舶所有权登记状况的规定。第二,完善船舶抵押权清偿顺位的规则。第三,增加卸货港无人提货时通知托运人的规定。第四,删除承运人识别的推定规则。第五,加入一些反制条款等内容。 王翔强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目前国际上有不少公约来防范和治理船舶油污损害问题,《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是中国参与的主要公约。这次海商法修订新增了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责任的一章,并且结合中国多年来在海事领域实践的经验和成熟做法,明确了赔偿范围、责任承担以及免责事由等制度。 这次修改既回应了中国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制度层面的支持,又落实了中国在国际公约中承担的义务。这次海商法修订草案将于2025年6月开始进行第二次审议,然后提交给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反制条款也会加入进去。记者谢雁冰和李京泽参与了这次发布会报道。 王翔指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次修改把防范和治理船舶油污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行了规定。 除了增加相关反制条款之外,这个三审稿还会涉及到其他一些方面的改动:比如增加查询船舶所有权登记状况的规定、完善船舶抵押权清偿顺位的规则、增加卸货港无人提货时及时通知托运人的规定、删除承运人识别推定规则等内容。 目前中国参与了多个关于防止和治理船舶油污损害的国际公约,《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是其中两个比较重要的公约。这次海商法修订把这些内容纳入到法律框架中去,既体现了中国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决心,也为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