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从江"秦大姐"调解工作室探索情理法融合新路径 温情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成效显著

问题:基层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往往呈现“小事拖大、情绪对立、责任难分”的特点。

家事邻里、劳务雇佣、财产损害等纠纷常与人情关系交织,当事人既关心利益分配,也在意公平表达与情绪疏导。

一旦沟通渠道不畅、法律认知不足或处置不及时,矛盾就可能外溢升级,增加诉讼成本,影响社会秩序与群众获得感。

原因:一是纠纷结构更复杂。

随着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推进,利益关联增多,雇佣关系、合同约定、过错责任等法律要素嵌入日常生活,群众对规则的理解与证据的固定能力相对不足。

二是“只讲法不讲情”或“只讲情不讲法”都容易失衡:前者可能造成抵触情绪,后者可能埋下复发隐患。

三是基层治理力量分散,若缺少统一受理、分类办理、协同处置的机制,容易出现重复跑腿、推诿扯皮或调解后缺乏跟进,导致“案结事未了”。

影响:从江县在实践中发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能够显著降低对立情绪与社会成本。

以“秦大姐”调解工作室为例,来访接待以温和方式打开沟通,“先稳情绪、再明责任、后定方案”,有助于当事人把焦点从对抗转向解决。

对于可能走向诉讼的纠纷,调解既节约时间,也减少当事人经济负担;对基层治理而言,多元合力能提升处置效率,推动形成可复制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对策:从江县的做法突出“平台统筹+专业调解+社会支持”三项抓手。

其一,依托综治中心建立统一入口与分流处置机制,形成“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的工作链条。

一般性纠纷由工作室就地调处,强调快响应、快核实、快达成;较复杂纠纷则启动联动机制,组织司法行政、民政、妇联等力量共同参与,必要时引入“法官+律师+调解员”专业矩阵,提升研判与定责能力。

其二,强化“情理法”融合的调解方法。

调解中先以通俗表达还原事实与利益关系,再以法律规则厘清责任边界,避免以情压法或以法伤情。

在一起施工不慎损坏风电项目线路引发的赔偿纠纷中,调解人员通过梳理雇佣关系与过错责任、对照损失构成与合理费用,组织多轮沟通,推动各方在可承受范围内达成一致,使纠纷止于调处环节,避免进一步对簿公堂。

其三,把“后续关怀”作为治理闭环的重要一环。

工作室对家事、邻里等易反复纠纷实行回访制度,跟踪协议履行情况,及时化解新矛盾、修补关系裂痕。

同时,对调解过程中发现的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动态台账,对接救助、就业、心理疏导等资源,推动“解决一件事”延伸为“帮扶一个家庭”,减少矛盾再生的土壤。

前景:随着基层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持续变化,矛盾纠纷治理更需要制度化、专业化与人性化并重。

从江县的探索表明,把调解工作嵌入综治中心的统筹体系,通过分级分类处置、部门协同、专业支撑和回访预警,能够提升基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下一步,可在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调解协议履行保障、加强证据指引与普法教育、培育更多本土调解骨干等方面持续发力,使“源头预防—多元化解—长效治理”更具稳定性与可推广性。

“秦大姐”调解工作室的实践表明,基层治理不仅需要制度刚性,更需要人文温度。

当法律规范与乡土人情相融合,当专业力量与民间智慧相补充,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目标。

这种探索不仅丰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更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