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升级市长质量奖评定体系 以质量标杆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问题: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制造业从“规模速度”转向“质量效益”已成关键。对制造业基础扎实、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的苏州来说,如何通过制度化方式树立质量标杆、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带动产业链整体提升,是推动“苏州制造”走向“苏州创造”、形成“苏州品牌”的重要抓手。此前,质量奖评定在标准衔接、流程规范、社会监督和成果转化诸上仍有提升空间——需要更细化完善——以更好适应产业升级和监管要求。 原因:一方面,国内外竞争环境变化使单靠要素投入和规模扩张难以为继,质量、标准、品牌和管理能力正成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质量提升覆盖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生产控制、服务交付和社会责任等多个环节,离不开统一规则引导组织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体系。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政策法规要求,苏州总结实践经验、对标国内外成熟质量奖做法的基础上,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以制度更新回应现实需求。 影响: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市长质量奖的定位:由市政府设立的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在苏州依法注册登记、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或其他先进管理方式,质量管理成效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处于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这个制度安排有助于在全市形成更鲜明的质量导向,通过荣誉激励和示范带动,推动更多组织把质量管理从“达标合规”提升到“卓越绩效”,进而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办法同时强调供给端与需求端共同推进,契合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方向,有助于将质量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品牌优势和可持续发展优势。 对策:办法对组织架构作出明确安排,设立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由市长担任主任委员,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委员,主管部门负责人参与,强化统筹协调与部门联动;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日常工作,形成职责清晰、相对分离的运行机制。在评审规则上,办法强调科学、公正、公平、公开,按专家评议、政府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推进,并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各上意见,增强透明度和社会监督。能力支撑上,评定办公室将制定实施指南、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评审员资质标准和专家库,组织评审员选拔培训,并跟踪研究国际先进质量奖标准,提升评审的专业性、可比性和权威性。各级地方政府、对应的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培育发动、宣传推广职责,推动获奖组织经验行业和区域内复制推广,形成“评一批、带一片、促一链”的带动效应。此外,办法提出对申报与获奖组织的经营管理状况、社会责任等开展调查监督,防止“重申报、轻运营”“重荣誉、轻责任”,维护奖项公信力。 前景:随着评定标准和实施机制改进,市长质量奖有望释放更清晰的质量治理信号:一是引导企业加快导入卓越绩效、精益管理、数字化质量管控等方法,提升全生命周期质量能力;二是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和标准体系建设,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提供支撑;三是通过公开公示、社会参与和动态监督增强公信力,推动质量管理从企业制度要求走向更广泛的社会共识。可以预期,围绕质量标杆的培育与复制,将成为苏州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路径,并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端要素集聚、增强国际市场信誉等上释放综合效应。

质量是城市竞争力的基础,也是产业迈向中高端的关键变量。通过制度化的荣誉激励和规范化的评定管理,把质量标杆树起来、把持续改进机制建立起来,才能让更多企业在对标一流中实现内生增长。苏州以修订管理办法为抓手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传递出清晰信号:以质量赢得未来,将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长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