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精神照进民生的事儿

咱们在讲宪法精神照进民生的事儿。就是给基层治理里添点儿法治的温度,找找该走的路子。这基层治理呢,现在碰到个老大难:法治那套实际做法跟老百姓的需求,有时候就是对不上茬儿。毕竟中国这城镇化进度也挺快,社会结构也变了,矛盾纠纷也变着花样来。有些传统的资源型城市,大伙儿对自己的权益到底咋回事儿还糊里糊涂的。就好比土地权属不清这种老问题扯了很久,还有干活的人权益保障不够到位,公共场所用起来的摩擦也不少,要是处理不当就容易出事,影响基层的安稳劲儿和大伙儿的满足感。 老话说得好,光有写在本本上的法律条文不管用,还得把它们落到实处。有些地方的群众心里头还把法律当抽象的东西呢,没跟过日子的具体事贴紧。一方面是群众对自己手里的权利没数,想维权也找不到门路;另一方面是有的基层工作还在靠老经验办事儿,管得不够规矩。这种脱节不仅让人对法律没信心,也把社会治理的效能给挡着了。 最近滕州市搞的这些事儿说明,把宪法精神揉进解决民生问题里头去,真能让治理水平往上提一提。像休城村那个土地纠纷的例子,大伙儿坐下来公开商量、按规矩流转土地,既保住了村民的财产权,也让地儿用得更合理;还有外地打工的人想维权的时候,多部门凑在一块出个力,给人家一个说法;在调解公用设施的矛盾上呢,既顾着大伙儿的权利也别忘了义务得担着。这些做法不光把具体的疙瘩解开了,也让老百姓心里头对法律认了可。 往后咋弄?还得在法治化、协同化、人性化这三个方向上下功夫。一个是把基层的法律服务体系给整好点,弄个综合调解中心或者专业工作室啥的地方,方便大家找得到帮忙;另一个是要让多个部门联动起来处理事儿;第三个是得把法律宣传教育跟实际动手结合起来做。滕州市的摸索也证明了一点:把法治的思维融进平时的管理里头去,能拦住矛盾闹大的苗头。 咱们现在是在大干快上搞社会治理现代化呢,法治建设就是核心的那块。以后得接着往基层伸伸这根筋头劲儿。各地可以学学滕州市的做法,结合自己家的实际情况琢磨点新花样出来。让群众在每一回化解矛盾、每一回保住权益的时候都能尝到法治的甜头劲儿。 法治这东西得靠去做才有活力;宪法的根基就是扎在老百姓心里的。那些看着不起眼的解决土地纠纷、维护劳动者权益还有处理公共矛盾的事儿呀,其实就是宪法精神在基层土地里扎下的根。要是管事儿的各级都想着法治的路子走,老百姓也都自觉照着规矩办了,宪法条文就真变成了大伙儿过日子的规矩了。咱们这趟新长征路上啊,只要让法治精神跟基层实践这对搭档贴得紧紧的、融得好好的,肯定能给社会长久的稳定还有高质量的发展添把旺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