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个案子,起因是周明发现妻子林燕在某语音聊天平台花了57万多元打赏主播。周明认为,妻子没有固定工作,家里的经济全靠他,这笔钱不仅花光了积蓄,还背上了不少债务。他觉得林燕没经过商量就乱花钱,平台主播也有责任诱导消费,于是把平台告上了法庭,要求全额退钱。 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个案子的关键是看充值打赏到底算是买东西还是别的。平台说,用户注册的时候都同意了协议,里面写了虚拟货币只能买服务不能退。而且周明转账的记录显示是“小额多次”,挺符合平时在网上花钱的习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其实是一种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平台给用户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虚拟产品,用户付了钱享受服务,双方都得遵守协议。要是平台已经把规定都告诉了大家,也没有证据证明它诱导或者欺诈了消费者,那很难说平台违约。 这个判决结果既说明网上花钱是个人的事,也提醒了有些家庭在钱的问题上没管理好。现在的虚拟产品很难退回来,出了问题用户举证很难、维权也费钱。虽然法律上平台是“善意的”,但在引导用户怎么花钱和提醒风险方面还能做得更好点。 法律专家建议大家在网上花钱之前要把协议看好,清楚自己有什么权利义务;花大钱要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个能力;家里人也要多聊聊财产怎么管。平台呢,也得把协议提示做得更明白点,好好保护未成年人;监管部门也得想办法把处理纠纷的流程弄得更细致点。 未来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这种纠纷可能还会变多。司法还得继续把网络服务合同的界限划清楚;政府要多普及法律知识;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打造一个健康的网络消费环境。毕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拟消费也得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