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延续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税收优惠政策 助力外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外贸增长的重要引擎。但出口商品滞销、退货带来的成本压力,仍是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两年,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公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申报出口的商品,如在出口后6个月内因滞销或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具体包括: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按内销货物退货对应的规定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优惠政策不适用于食品类商品。 这个政策延续,回应了跨境电商企业在经营中的现实压力。随着全球贸易竞争加剧,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更容易遭遇需求波动、退货率上升等情况。商品退运往往涉及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多项税负叠加,流程复杂、成本偏高,对中小企业尤为不利。政策延续有助于降低退运环节的税收负担,缓解现金流压力,提升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从政策安排看,此次延续表明了更明确的适用边界与操作规则。一上,限定适用的海关监管代码,便于精准覆盖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另一方面,设置6个月退运期限,既满足企业处置退货的实际需要,也有助于防范不当套利。同时,将食品类商品排除外,也与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的监管要求相衔接。 政策延续预计将带来多上影响。对企业而言,退运成本下降将直接减少损失,有利于稳定经营预期,并推动企业产品、渠道和供应链上改进。对消费者而言,企业成本压力缓解后,可能带来更合理的定价与更完善的售后服务体验。对外贸整体而言,这一支持有助于跨境电商这一新业态保持韧性与活力,稳住外贸增长动能,增强我国在全球电商市场的竞争优势。 从更深层看,政策延续发出持续支持外贸新业态的信号。跨境电商作为“互联网+外贸”的重要形态,已在稳增长、促就业各上发挥作用。通过税收优惠等制度安排,既为企业减负,也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更稳定的预期,有助于企业开展中长期规划与投资布局。

逆向物流是跨境贸易中绕不开的环节,“退运成本”能否降下来、“规则确定性”能否提高,直接影响企业拓展市场的信心与稳定经营的能力。延续出口退运税收优惠政策,表明了以制度便利回应市场需求、以精准政策支持新业态发展的思路。面向未来,企业既要用好政策窗口,也要以更高标准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在合规经营中增强国际竞争力,推动新业态在开放合作中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