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什么喜欢吃鸡爪?

最近鸡爪卫生问题上了热搜,这个国民级零食每年被中国人吃掉超过200亿只。虽然鸡爪成为顶流是近几年的事,但中国人对鸡爪的喜爱可不止这两年。这个爱好可以追溯到古代,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里记录了最早、最有名的文字:“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西汉的《淮南子》也提到过“齐王食鸡,必食其跖”,这里的齐王被认为是齐景公,跖指的是脚掌,也就是现在的掌中宝。齐景公对鸡爪非常着迷,一顿要吃几千只,这个数字可能有点夸张。后来有各种历史故事流传下来,比如《东周列国志》就讲到:“上有所爱,下必甚焉”,公卿们纷纷效仿齐景公吃小鸡脚,把鸡爪视为极品美食。结果鸡价飞涨,导致宫里鸡爪不够用,御厨只能用鸭爪代替。大夫高虿和栾灶不满庆封克扣主上饮食,就趁机发难把庆封赶跑了。庆氏一族因此遭殃。 鸡爪在先秦时期就被贵族们端上了餐桌,后来人们常把它和猩唇放在一起讲。唐代段成式说:“鸡跖猩唇”是吕尚最喜欢的食物之一。《遵生八笺》也写过:“鸡跖熊蹯与粝饭藜蒸”,意思是不管是精美的还是粗糙的东西,吃饱就行了。 古时候吃鸡爪子可是一件大事。大家在聚会或者送别朋友时会专门摆上这道菜。北宋诗人梅尧臣送别田遵古秀才时写下了“鸡跖间豚蹄”的诗句。南宋陆游也是个吃辣爱好者。1199年农历十一月他写下了《龟堂杂兴》的一组诗,第一首就是:“朝来地碓玉新舂”,里面提到了吃猪蹄子还有鸡爪子的场景。 明代的时候,雄雉被称为凤。《明宫史》里说:“凡遇大典礼”,就会有炮凤烹龙这道菜,“凤乃雄雉”。虽然最初指的是野鸡(雉),但后来民间祭祀用家养的雄鸡代替,久而久之大家就把鸡叫做“凤”,鸡爪自然也就成了“凤爪”。 明清时期文学作品里经常出现凤爪的身影。《金瓶梅》和《红楼梦》都提到过桌上摆着鹅鸭和凤爪这类菜肴。比如凤姐儿请刘姥姥吃茄鲞时讲到做法时提到了“炒的鸡瓜”。有研究者觉得这里用的就是去骨的凤爪。清代《调鼎集》里有详细记载如何去除凤爪的骨头做成酱爪丁等美食。 鸡爪虽然肉不多,但因为齐王喜欢它才被记录进史书里,并登上大雅之堂。这正体现了中国饮食文化中化腐朽为神奇的理念,正如清代美食家袁枚所说:“善烹调者”,可以把无味变成美味,把弃物变成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