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向“流量霸权”低头

咱们看回3月29日那天,歌手李荣浩在网上接连发了几篇帖子,把一直藏着的音乐版权行业的大问题,又推到了大家眼前。那天他发微博质问单依纯团队,还晒出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的邮件,直接说他公司没授权,也没让别人去授权。单依纯团队在明明知道音著协不让唱的情况下,还非要在深圳的演唱会上唱这首歌。 李荣浩之所以这么生气,甚至亲自下场态度这么强硬,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侵权行为太赤裸裸了。以前好多版权纠纷里,侵权方常找借口说“沟通出了错”或者“流程上疏忽”。但这次单依纯团队是明摆着没得到许可还要强唱。我国的《著作权法》里明确说了著作权人有表演权,除非是法律允许的免费表演这些情况,其他以赚钱为目的的公开演唱都必须先得到允许。李荣浩晒出来的音著协的信,法律上就代表着权利人正式拒绝了。既然申请没通过,使用者本来就没法合法用了,这时候还非要用,那就是故意侵权,可不是什么“沟通失误”。 类似的事也不是头一回发生。去年7月汪苏泷就因为歌曲《年轮》的事儿闹过。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天然有表演权,也就是能决定让不让别人公开唱这首歌。他那次“收回授权”的意思是在“确权”,告诉市场不管歌多火、谁唱红的,词曲作者才是掌握作品生命的人。 再看看《李白》这个侵权方明知没权还硬要唱的行为背后的商业算盘。翻唱一首像《李白》这么经典的歌能带来实打实的利益:粉丝变多、直播能拿到打赏、还有商务代言甚至能卖更多演唱会门票。一条火爆的翻唱视频赚的钱可能比一首原创冷门歌曲好几年的版权费还多。 所以在流量面前,有些团队开始玩风险博弈了——他们赌原作者不好意思较真或者碍于行规不敢追究;还赌就算被告侵权赔偿的钱也没赚到的钱多。这让我想起了以前不少案子:像刀郎的《西海情歌》被百场商演侵权了整整42次开庭维权;还有邓紫棋的《泡沫》被各大短视频平台用AI转场BGM用了;还有深圳等地的创作人的作品被侵权了却投诉无门。 诉讼时间长、举证难、赔偿额低让不少侵权者很有恃无恐,形成了一种“流量霸权”——谁有热度谁就有话语权。汪苏泷能收回《年轮》的授权权和李荣浩对翻唱《李白》说不的力量都是法律赋予创作者的能力。他们不该被当成个例来看待。 这正是法律不能向“流量霸权”低头的时候。只有尊重原创才能实现长远共赢和持续发展。编辑是陈蕊妮同学负责核对的是李晓龙审核的是涂伟老师提供这些信息的有中国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这边的消息;涉及的歌手有刀郎、单依纯、李晓龙、李白、李荣浩、汪苏泷还有邓紫棋这次维权涉及的歌曲有《年轮》《李白》《泡沫》和《西海情歌》等作品被侵权事件;还有在深圳举办的演唱会以及用AI做的BGM都属于这次讨论的内容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