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涉案人员均使用化名。) 问题:侵害群众利益违法犯罪易向基层渗透,呈现“精准围猎”特征 据廉江涉及的办案单位介绍,持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两起案件特点是一定代表性:其一,李某(化名)长期在城区及周边活动,利用中老年群体信息获取渠道相对单一、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虚构“高回报、短周期”的投资项目,通过伪造合同、收益凭证等方式诱导转账,并以“追加投入可提高收益”等话术持续索取资金,最终在被害人要求兑付时推诿失联;其二,陈某华(化名)在乡镇经营小店期间,未经许可购进并销售假冒伪劣日用品、食品等商品,部分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引发群众投诉举报。两类行为分别指向养老钱安全与食品安全底线,社会关注度高、危害面广。 原因:逐利驱动叠加信息不对称,给违法犯罪留下可乘之机 办案人员分析——此类案件之所以发生——既有个体逐利铤而走险的直接原因,也与现实生活中的信息不对称有关。一上,一些不法分子抓住群众对“保本高收益”“内部渠道”的心理预期,以“熟人介绍”“现场讲解”等方式降低受害者戒心;另一方面,基层消费场景分散,部分乡镇小店进货渠道不透明、票据不规范,给假冒伪劣商品流入提供空间。此外,部分受害者遭遇风险苗头时顾虑面子、维权成本等因素,延缓报案或投诉,也使违法行为得以延续。 影响:损害群众财产与健康安全,破坏市场秩序与社会信任 两起案件造成的后果具有叠加性。诈骗行为直接侵害群众积蓄,尤其是中老年人“养老钱”“看病钱”,容易引发家庭矛盾与心理创伤;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仅可能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还扰乱公平竞争秩序,挤压守法经营者生存空间。更重要的是,此类案件在社区、乡镇传播后,容易加剧群众对投资理财与日常消费的信任焦虑,影响基层社会稳定预期。 对策:坚持依法严惩与源头治理并重,形成部门协同治理闭环 在依法惩治上,两案均已进入司法裁判环节并作出判决:法院认定李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并返还受害群众;认定陈某华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涉案假冒伪劣商品依法没收销毁。相关处置反映了对侵害民生领域违法犯罪从严惩治、追赃挽损与惩罚教育并重的导向。 在治理层面,当地有关部门表示,将持续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公安机关加强对涉诈线索研判与资金流追踪,推动“快受理、快止付、快追赃”;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食品及日用品流通环节抽检和进货查验,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大反诈与消费维权宣传,围绕“高回报承诺必有风险”“不明链接不点击、陌生账户不转账”“索要现金或引导线下转账需警惕”等常见风险点开展提示,提升群众识别能力。对老年群体,可通过子女协助、社区宣讲、银行网点提醒等方式,构建更贴近生活的防护网。 前景:以法治化、常态化治理守住民生底线,提升社会安全感与市场信心 从长远看,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既要在个案上形成震慑,也要在制度与社会共治上持续发力。随着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推进,基层治理将更加注重“预防在前、处置在早、追责到位”。通过完善线索发现、快速处置、普法教育、行业监管等链条,推动形成“违法成本高、守法收益稳”的社会氛围,有助于更维护群众财产安全与“舌尖上的安全”,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民生基础。
两起案件的处理充分表明,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违法犯罪必将面临严厉制裁。廉江市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秩序上的举措为全社会树立了依法治理、严打违法犯罪的典范。广大群众应当引以为鉴,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对各类诈骗手段保持警觉,不贪便宜、不轻信陌生承诺。有关执法部门应继续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者保护工作,为群众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唯有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才能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法治廉江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