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3月1日这天,深圳市住建局把一份重要的通知发给了全市有关单位。这份文件详细规定了城市更新项目管理的新规矩,打算从2026年3月16日那天开始正式生效,并且维持五年有效期。这个通知里有不少新说法,大家最关心的恐怕还是对保障房建设的要求改了。在2026年3月16日之前,那些还没批下规划的旧改项目,原本要配建保障房的硬性规定被取消了,原则上可以不建了。 为了落实这项政策,通知里还提到要给这些没批规划的项目多开个口子。只要满足了交通、教育等基本服务能力,在征求辖区政府(大鹏管委会也算)、前海管理局和职能部门的意见后,项目组就能把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法定图则的要求做一些调整。具体要挪多少地儿、怎么算移交率,得在新编制的规划里定下来,之前那一套繁琐的计划调整程序就不用再走了。 不过这里面也有例外情况。要是涉及的是旧工业区改造做保障房,那就不能套用这条新规。另外,对于那些已经批了规划的项目,还是得按照老规矩配建保障房。市住建局还特别嘱咐各主管部门和前海管理局要多想办法筹集房源,比如新增建设、盘活存量或者收房子等各种方式。 这次新政还允许“清调供”项目在局部上做些微调。只要符合《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的要求,这部分调整后的地块面积就不算在整体土地移交率里核算了。没动的那部分依旧按原来批好的规划办。 为了推进项目实施,各区政府和前海管理局还得领着大家一起动起来。得帮着市场主体、债权人还有物业权利人把预期理一理;也得鼓励金融机构放款或者提供并购贷款帮着缓解资金压力;甚至还要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去盘活那些陷入困境的项目。 最后还要说一句,从3月16日开始生效以后,以前的老规矩如果跟这个文件冲突了,都得按新的来。